学生读者借阅规则修改公告

发布单位:图书馆编辑:发布日期:2019/06/04浏览量:467

       鉴于读者座谈会的意见征集,我馆特针对学生读者修改借阅规则如下:

1.读者借阅册数由5册提高至10册。

2.读者不能借阅同一种图书超过2册(不包括上中下册)。

3.读者借阅102书库图书上限为5册。

4.取消超期使用费,过去产生的超期使用费一并取消。

5.图书丢失赔付规则:

1979年(含)之前出版图书按原价50倍赔偿;

1980~1989原价30倍赔偿;

1990~1999原价10倍赔偿;

2000~2009原价5倍赔偿;

2010(含)原价2倍赔偿;

英文原版影印书原价50倍。


以上规则即刻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