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卫生制度

发布单位:图书馆编辑:发布日期:2014/05/09浏览量:1793

一、建立图书馆爱卫会,由图书馆馆长任主任,各职能处室卫生负责人担任委员,不定期对全馆卫生进行检查。

二、日常卫生工作及清洁工由物业办公室负责管理,总务干事具体组织实施。

三、自习室、走廊、厕所、门厅、大面积玻璃等公共区域由专职清扫工负责,应天天清扫。

四、各部室内部及所属阅览室卫生由各处室负责,由所在房间的人员清扫,包括书库、阅览室、书架、书刊、桌椅、墙壁、门窗及各种设备等,书刊资料、光盘等要定期除尘防潮。

五、图书馆楼周围环境卫生由物业办公室负责,定期组织清扫。

六、严禁在馆内吸烟、吐痰、吃零食及乱扔纸屑、废弃物等,违者必须清扫现场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。

七、严禁在墙壁、桌、椅、书架、门窗等公物上乱涂、乱画、张贴广告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,情节严重者按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论处,同时报学处理。